案例項次自述人之現實影響繼承前家庭情況得知債務時點與通知者現有財產狀況自述受害人家庭近況自述人/發表人論述自述受害人/發表人發表場所
1不能有銀行的戶頭,導致無法找工作的意願不高父親擁有市價近三千萬不動產父親往生十五年後,法院通知才知情。除不動產已消失,還有六百多萬之擔保繼承債務,年近70母親省吃儉用的80多萬生活費被銀行凍結。哥哥服藥自殺,70歲母親情緒不穩定。擔保繼承人最無辜,親人隱瞞幫人作保事實,受牽連之親人並無拿別人半毛錢,卻落得家破人亡,爛帳纏身。林志信(成年人)─自述受害人立委李復甸主辦公聽會當事人書面資料2007/8/16
2無資料無資料前夫現任配偶寄通知辦理繼承事務時,已過可辦理的二個月期間無資料無資料向法院訴訟輔導人員請教回答不完整亦不正確。且法律所規定可辦理時間過短,一般人無法反應。無資料立委李復甸主辦公聽會當事人簡介2007/8/16
3其夫過世不清楚其債務關係,之後才知需繼承債務,一年利息將近三千多萬。無資料無資料無資料無資料子女未成年即負債,根本無思努力上進,認為未來沒有希望。柯梅婷─未亡人/發表人立委李復甸主辦公聽會當事人簡介2007/8/16
45歲時阿媽過世,阿公再娶,其父母即搬去他處,而後阿公病逝,後娶的阿媽及子女均拋棄繼承,他們因不知而未辦理拋棄繼承。目前背有4千多萬的債務。無資料無資料無資料無資料無資料何承冀/受害人─廖培峰陪同處理人立委李復甸主辦公聽會當事人簡介2007/8/16
5大伯過世後,其子女均辦理拋棄繼承,他們一家因未被通知,故需承擔大伯的200萬債務。無資料無資料無資料無資料無資料劉翰聰─受害人立委李復甸主辦公聽會當事人簡介2007/8/16
6父親過世後,由朋友代辦繼承事務,但因搬家後,法院寄來繳費通知其未收到,至手續未完成,而需繼承父親債務。無資料但因搬家後,法院寄來繳費通知其未收到,至手續未完成,而需繼承父親債務。無資料無資料無資料戴惠琳、戴惠美、盧淑芬立委李復甸主辦公聽會當事人簡介2007/8/16
7為人作保之前夫父親債留稚子,單親媽媽獨撐2550萬巨債因先生吃喝嫖賭不養家且有家暴而離婚之單親家庭。離婚時當事人七歲、三歲。前夫父親過世後八個月,收到法院支付命令無資料靠單親母親支撐二兒教育與生活費。繼承法律規定複雜,「繼承」、「代位繼承」、「再轉繼承」等法律名詞,連法學院學生不見得搞得清楚,但現行繼承法律制度下,絕對沒有呼事的權利、忽視所帶來的風險,會大到承受不起。遇到親人過世,不管還有沒有往來,不管有沒有監護權….把握過世後兩至三個月的黃金時間,視情況辦理限定繼承及拋棄繼承。陳業鑫─發表人高雄地方法院法官蘋果日報論壇A26版200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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