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慈博愛院興建及營運BOT契約
甲. 契約1.1.1 包括下列文件:
1. 本契約及其附件2. 其他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確認列入本契約文件者
3. 投資執行計畫書
4. 申請須知暨其澄清釋疑與補充、修訂文件
乙. 樹保里民溝通會提出:
第一:現在剩下704棵,是多少種樹?原來有100多種樹木。
第二:756棵樹剩下704棵樹,「。。。經查自然凋零之樹種多為果樹(包括芒果、龍眼、柚子、芭樂、楊桃、柿子、橄欖等),樹齡較小,週遭生長環境多為榕樹、茄冬等開展型大樹,其生長環境競爭力較大型優勢樹種為弱勢,加上榕樹纏繞附近喬木,造成少數樹木枯萎。另因部分植株種植距離過近,加上果樹掉落之果實腐爛後所生之蟲害,而造成一株染病後,群聚傳染而致凋零的現象。」這些樹在廣慈近四、五十年,突然間在政府與得標廠商的管理下,就孤死掉所有的經濟作物(果樹及花卉類數種)?意味著管理有問題嗎?真是不可思議。
第三:少掉50多棵樹,到底在哪些位置?
第四:很多樹木被人為削枝、截頂。 請問這些被削枝、截頂的樹木,有沒有可能是人為規避樹保條例?
第五:樹保條例第 六 條 從事建築、開闢道路、公園、綠地或其他公共工程等之建設開發者,應檢附施工地區內樹籍資料及受保護樹木之保護計畫或移植與復育計畫等相關資料,提送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後始得施工。
寶寶認為樹木尚未經過樹保審議,即進行植栽的大幅度修剪,是有干擾樹保審議之嫌?
丙、樹保暨移植與復育計畫
丁、申請須知載明政府承諾將樹保的五棵樹原地保留,其餘樹木之移植工作由主辦機關負責。實際上樹木保護認定都尚未完成法定程序。政府和以能在須知中提出五棵的認定。未依法行政,有行政疏失。
既然移植工作由主辦機關負責,為何由開發商舉辦樹保移植計畫?
戊、申請須知,僅對社福部分有明文要求,對商業區及公園完全沒有規範,顯然是簽署空白支票任由廠商處置國有土地。
己、國家社福用地在何種法規與行政程序下,變更為商業與公園用地?
庚、原來社福機構圍公辦機構,入住人員為弱勢族群,不需付任何費用,福德平宅也僅付每月200元維護費,民營後,卻完全僅10%或5%床位保留為弱勢族群,且費用為政府補助最高金額,顯然違反政府原來創立社福機構之美意。
辛、土地多少要開挖?除去原地保留100多棵樹木範圍,還有多少土地要容納所有假植樹木?
辰、商業用地加社福用地一共進駐多少戶數,人口數目規劃為何?人煙稠密?
巳、除去公園500汽車位、?機車外,還有多少停車位的規劃?對周遭空氣的污染?
午、停車位所有收入為何?台北市政府財政局當初權利金規劃1億元,是如何訂定?
酉、臺灣20年後每4人有一老人,蓋養老院如何能容納這許多老人?在地老化是世界趨勢,建議都更廣慈博愛院周邊房舍,讓出原有土地作公園,有更好的居住養老環境。
戌、所有興建面積福利設施所佔面積比例為何?所有社福面積歸政府可全權處理面積比例為何?所有社福資源歸開發商營運,政府可以處理的比例為何?請說明開發前後,對中低收入戶服務人數的變化?與權益變化?
申、根據資料顯示,台北市養老院所現有容量還有閒置,為何要由國家犧牲國有土地去迎合廠商需求蓋商業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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