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下週五立院即將進行繼承法的三讀,身為成年人的受害者,還在等什麼?政黨協商已過,給了未成年人的免死金牌,並無限期回溯,可以解除惡夢。但是成年人在這波的修法中沒有實質意義。


每天新聞相關信息很少,96/12/2聯合晚報第二版的冷眼集「株連九族 殺紅了眼」記者王正寧特稿,提到『諷刺的是,連民法都要修法讓「父債子還」成為歷史...』,看在眼裡,非常諷刺!!!連報社的記者都搞不清楚狀況,如何能得到一般民眾對此議題的關注與爭取?


如果成年人還在觀望,只有繼續受害了!已經政黨協商完成,立法委員誰會站出來呢?很可能會受到道德勸說式的迫害─『如果還繼續抗爭,連未成年的部分都會牽連,還是以後再說吧!!!』


就如同勞基法的施行,十幾年前就有了,但是到現在,還有很多行業沒有納入,立法委員們是否習慣於炒作議題,讓同一事件不同族群的人一而再、再而三的請託,表示其有在為文服務,而非把事情一次就作對?報載勞基法全民完全納入,要到98年去了,作為頭家的人民真是可憐!!


你真的是民意代表的「頭家」嗎?是就站出來,救救你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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